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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訊息轉知 | 2018-07-12 | 點閱數: 282

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7 年 7 月 5 日臺教學(五)字第 1070101966C 號函辦理。

 

二、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,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行專案研究,並據此研擬旨揭草案,提升防制機制之周延性與可行性,預劃場次如下:

(一)北部場次(8 月 9 日):宜蘭縣、基隆市、新北市、臺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市。

(二)中部場次(8 月 3 日):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。

(三)南部場次(8 月 2 日):嘉義縣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。

 

三、檢附旨揭草案公聽會各場次時間表 1 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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