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類別 |
代理職缺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聘期 |
備註 |
長期代理 |
一般教師 (科任教師) 以音樂專長優先 |
1 |
2 |
107年 8月 30 日起至 108 年 7 月 1 日止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缺額性質--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|
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6年 7月 26日(星期四)至 8 月 1 日(星期三)下午 4 時 |
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6年 8月 3日(星期五)上午八時至下午 4 時 |
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6年 8月 7日(星期二)上午八時至下午 4 時 |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月 |
日 |
星期 |
公告 |
報名 |
考試、放榜 |
7 |
26 |
四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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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27 |
五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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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28 |
六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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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29 |
日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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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30 |
一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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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31 |
二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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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1 |
三 |
公告 |
A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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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2 |
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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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招:第 1 次招考】A 考試、放榜 |
8 |
3 |
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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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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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4 |
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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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5 |
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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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6 |
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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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7 |
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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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招:第 2 次招考】AB 考試、放榜 |
8 |
8 |
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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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資格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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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9 |
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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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招:第 3 次招考】ABC 考試、放榜 |
第 1次報名資格 A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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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次報名資格 B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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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次報名資格 C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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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7年 8月 2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|
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7年 8月 7日(星期二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|
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7年 8月 9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|
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表一式 3 份( A4 大小,格式自訂)親自參加評選。
(二)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
(三)時間:每人 5-10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。
(四)計分方式:甄選筆試成績 40%,口試成績 60%。
三、第 2、 3 次甄選:書面審查後,同日採試教、口試二階段辦理。
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表一式 3 份( A4 大小,格式自訂)親自參加評選。
(二)試教:(請備教案,自行影印 4 份)
1.範圍:
普通科教師:高年級數學(版本自選)
自然科教師:中年級自然(版本自選)
社會科教師:高年級社會(版本自選)
音樂科教師:高年級音樂(版本自選)
2.時間:每人 10分鐘。(9分鐘響鈴一次, 10分鐘響鈴兩次)。
3.試教現場無學生,現場提供粉筆供板書書寫,試教人員需準備教案 3份予考試委員。
(三)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時間:每人 3-5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(四)計分方式:試教成績 60%,口試成績 40%。
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7年 8月 2日(星期四)下午 5 時前 |
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7年 8月 7日(星期二)下午 5 時前 |
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7年 8月 9日(星期四)下午 5 時前 |
http://www. sces.tn.edu.tw/xoops/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7年 08月 3日(星期五)上午09時00分前 |
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7年 08月 8日(星期三)上午09時00分前 |
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7年 08月 10日(星期五)上午09時00分前 |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處申請;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、調閱或複印試卷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http://www. sces.tn.edu.tw/xoops/公告。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 條、第 8 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 06-6581343#11 (教導處)
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 06-6581343#11 (教導處)
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 06-6581343#11(教導處)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
編號:
應徵類別 |
□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□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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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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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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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 |
民國 年 月 日 |
相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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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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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 |
□役畢 □服役中 □未役 |
婚姻 |
□ 已婚 □ 未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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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籍 |
□中華民國 □兼具外國籍 ( 國) □外國籍( 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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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電話:日: 夜: 手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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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歷 |
畢業學校 |
系 所 |
修業起訖年月 |
日(夜)間部 |
證書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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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登記 檢定證明 |
登記日期: 教師證字號: 種類: 第 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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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經歷 |
服務學校 |
職稱 |
服務期間 |
離職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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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,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,除願意接受解聘外,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。
報考人: 【簽名蓋章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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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 件 名 稱 |
項目 |
文件名稱 |
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|
備 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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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報名表 1份、切結書 1 份、履歷 3 份 |
□ 有 □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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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 |
□ 有 □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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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教師合格證書影本 1份 |
□ 有 □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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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有關學歷證件 件(具有專長者檢附證明) |
□ 有 □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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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|
□ 有 □ 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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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意見 |
□資格符合,准予報考 □資格不符 |
審查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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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 結 書
本人 參加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107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,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同意被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,絕無異議。
此致
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
立切結書人: 簽章:
身分證字號:
住 址:
電 話: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
長期代理教師甄選
委託書
立委託書人 因另有要事待辦,確實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,現全權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,並保證絕無異議。
此致
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
委 託 人: (簽章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聯 絡 電 話:
受 委 託 人: (簽章)
身分證統一編號:
聯 絡 電 話: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附註: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