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宗旨:
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(以下稱為本協會)為增進台灣偏鄉、清寒弱勢家庭兒少閱讀寫作及美術繪畫的興趣與能力,特別舉辦學藝競賽活動,以激發學生在文字與繪畫方面的想像力與創作力,鼓勵學生發揮才華。
二、參賽資格:非本協會關懷對象亦可報名參加。
1.繪畫類:國小 3-4年級、國小 5-6 年級、國中 7-9 年級、高中(職)10-12 年級、五專 1-3 年級學生。
2.作文類:國小 5-6年級、國中 7-9 年級、高中(職)10-12 年級、五專 1-3 年級學生。
以上年級皆以 109學年度結業為準,不含進修學校及補校學生。
三、比賽辦法:
1.分組與作品命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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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組別 |
年級 |
比賽主題 |
參賽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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繪畫類 |
1 |
國小 3-4年級 |
不限主題、內容,無論靜物、人物或戶外寫生皆可。 (參考主題:我的校園生活、我的興趣、我的家人、朋友...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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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國小 5-6年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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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國中 7-9年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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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高中(職) 10-12年級(含五專 1-3年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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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組別 |
年級 |
比賽主題(擇一即可) |
參賽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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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類 |
1 |
國小 5-6年級 |
1. 一件有意義的事 2. 影響我最深的一句話 3. 幫忙做家事 |
(1) 5-6年級組字數為 600-800字。 (2) 7-9年級組字數為 800-1,200字。 (3) 10-12年級組字數為 1,500-2,000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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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國中 7-9年級 |
1. 跌倒的時候 2. 最得意的一件事 3. 從今天起··········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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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高中(職) 10-12年級(含五專 1-3年級) |
1. 珍惜生命的每一天 2. 做時間的主人 3. 影響我最深的人 |
2.繳件方式:
(1)自 110年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13 日止,以郵寄方式繳件(截稿日期為9月 13日,郵戳為憑)。
(2)參賽者須使用報名表填妥相關資料後,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「背面右下角」,隨作品一同寄回;單位團體送件可集中一起寄送並註記參加單位。
(3)送件者請妥善包裹保護作品,若郵寄運送途中毀損或遺失,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。
3.郵寄地址: 24886 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 99-2 號 5 樓 安得烈慈善協會 收
聯絡人:邱議鋒先生 聯絡電話: 02-2290-2248 分機 5611
4.本協會將邀請美術和寫作領域專家學者進行評審, 10 月 25 日前於安得烈官方網站公布比賽結果。
5.競賽獎勵:
(1)各組遴選出特優1名、優選3名,佳作6名,各頒獎狀、獎金作為鼓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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繪畫類獎金 |
作文類獎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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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 |
特優 |
優選 |
佳作 |
特優 |
優選 |
佳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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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(職)10-12年級組(含五專1-3年級) |
12,000元 |
10,000元 |
8,000元 |
12,000元 |
10,000元 |
8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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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7-9年級組 |
8,000元 |
6,000元 |
4,000元 |
8,000元 |
6,000元 |
4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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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5-6年級組 |
6,000元 |
4,000元 |
2,000元 |
6,000元 |
4,000元 |
2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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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3-4年級組 |
4,000元 |
2,000元 |
1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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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主辦單位得視參賽狀況,增加各組優選、佳作之名額,以及參加頒獎典禮之獲獎學生與家屬。
(3)歡迎領有「社會福利資格(如:低收、中低收…等)」及清寒、身障證明者,參賽請附相關證明,並浮貼於報名表背面。
6.頒獎典禮:本次活動訂於110年12月舉辦頒獎典禮,邀請獲得特優、優選獎項之學生及家屬(3人為限)出席,全程費用由本協會負擔,並於頒獎典禮中頒發獎狀及獎金,不克參加者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。
7.參賽作品恕不退件,敬請酌情參賽。
8.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;參賽者如對活動有任何疑問,請於週一至週五 09:00~12:00 或 13:30-18:00 撥打服務專線: 02-2290-2248 ,由專人為您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