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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訪客 - 行政公告 | 2016-08-29 | 點閱數: 776

      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〉           

臺南市新營區新橋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

     代理教師甄選簡章  

  • 依據
    • 、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
  • 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
 

  • 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類別

代理

職缺

正取

名額

備取

名額

聘期

一般

代理教師

調用教師缺

1

3

105/09/01~106/07/31(實際聘期以教育局核定及敘薪通知書為準。)

    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    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80

        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

        酌減或取消。

 

  • 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時間:

第 1次招考

公告時間

105年 08月 29 日(星期一)下午 16 時至

105年 09月 03 日(星期六)下午 16 時

第 2次招考

公告時間

105年 09月 05 日(星期一)下午 16 時至

105年 09月 06 日 (星期二) 下午 16 時

第 3次招考

公告時間

105年 09月 07 日(星期三)下午 16 時至

105年 09月 08 日(星期四)下午 16 時

   

   二、方式:

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://sces.tn.edu.tw )

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Jlist.aspx  )

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公告區(http://www.tn.edu.tw/index.htm) 

    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
  • 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    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

        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 http://sces.tn.edu.tw  )公告。

第 1次招考

報名時間

105年 08月 29 日(星期一)下午 16 時至

105年 09月 03 日(星期六)下午 16 時

第 2次招考

報名時間

105年 09月 05 日(星期一)下午 16 時至

105年 09月 06 日 (星期二) 下午 16 時

第 3次招考

報名時間

105年 09月 07 日(星期三)下午 16 時至

105年 09月 08 日(星期四)下午 16 時

 

    二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電話: 06-6581343轉 11 。

    三、應繳交資料:

  (一)「報名表」及「切結書」各一份。

 (二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 1張,請

       貼於報名表。

  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 (四)最高學歷證明。

  (五)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
  (六)履歷表一式三份(含體育優良表現或指導表現之佐證資料)。

  (七)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

(八) 報考臺南市 105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

    四、方式:採親自或委託報名

 

伍、報名資格

    一、報名條件:

     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,不得

           參加甄選)。

     (二)無「教師法」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
     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
     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二、資格條件:

第 1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

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同時列為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代理教師候用名冊者。

第 2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第 3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  • 甄選日期及地點

    一、日期:

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5年 09 月 05日(星期一)上午 09 時起

(請於上午 08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

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5年 09 月 07日(星期三)上午 09 時起

(請於上午 08時 3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

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5年 09 月 09日(星期五)上午 09 時起

(請於上午 08時 3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

    二、應試人員請於上述甄選時段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
  •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    一、試教(50%)

    (一)範圍:高年級數學領域,自訂教材,版本不限。

    (二)時間:每人 10分鐘。(9 分響鈴第一次, 10 分響鈴第二次,即結束。)

    (三)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
    二、口試(50%)

    (一)範圍: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。

    (二)時間:每人 8分鐘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
    三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 

  • 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
    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
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5年 09月 05 日(星期一)中午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

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5年 09月 07 日(星期三)中午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

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5年 09月 09 日(星期五)中午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

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二、成績通知:各次結果由電話通知。

    三、成績複查:

    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
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

105年 09月 05 日(星期一)下16時前

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

105年 09月 07 日(星期三)下16時前

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

105年 09月 09 日(星期五)下16時前


 

    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、調閱或複印試卷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

 

    四、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第 1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509月 05日下午 16 時、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5年 09月 07 日下午 16 時、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5 年 09 月 09 日下午 16 時前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。

 

  • 其他

    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

        站(http:/sce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
    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

        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    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 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

        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    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

        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條、第 8 條暨「臺

        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   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 06-6581343~11 (教導處) 

    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 06-6581343~11 (教導處)

    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 06-6581343~11 (教導處)

 
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  • 新橋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及報名表.doc
    1) 新橋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及報名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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