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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訪客 - 行政公告 | 2015-09-22 | 點閱數: 729
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9 月 14 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 1040028126 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」104 年 6 月至 9 月 14 日止,計有 18 名學生發生溺水死亡事件,其發生場域大多是在溪河流,且多是學生利用假期前往未標示安全水域戲水所致。

三、請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如各項會議、學生課業輔導或活動、返校日等集會時宣導,並利用學校網站、 LED 電子字幕機、簡訊及電子郵件、家庭聯絡簿等管道,加強宣導。另請經由社教機構,或辦理大型水域活動時,加強宣導水域安全。另協請轄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跑馬燈字幕刊播水域安全宣導資訊,期有效透過貴府相關單位公布之安全或危險水域資訊,進行宣導及防制等措施。

四、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,該署提出「救溺五步、防溺十招」,請貴校務必加強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(檔案可至「游泳 121 網站」下載,網址: http://www.sports.url.tw/)。

五、請將水域安全宣導及自救救生、游泳等概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中,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旨揭概念融入其適宜課程中,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。
六、請於連假及一般假期開始前上課日,由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水域安全宣導,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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